法办崔永元,刻不容缓
文|庄志明律师
这个问题的提出,源自昨天中国之声的一则新闻,关于转基因,关于农业部“特供”的事,为了说明问题,我把新闻全文发出来: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回应“农业部食堂不吃转基因”】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今天上午回应“农业部食堂不吃转基因”等言论说:“转基因问题大家都很关注。关于我们食堂吃不吃转基因,或者我们食堂是不是有特供问题?就我了解我们没有专门的特殊供应渠道,我们所吃的东西跟大家一样,都是从市场上购买的。”
张桃林强调,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科技的前沿技术,无论从科学原理上,还是从长期的实践,特别是国际权威机构的长期跟踪评估结果都表明,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是可以控制的,是有保证的。
张桃林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也都专门制定了国际公认的转基因安全评价的标准和规则,以确保通过安全评价批准上市的转基因产品。“除了增加我们预期或期望的特定功能,比如抗虫、抗除草剂、抗旱这些功能之外,并不增加额外的风险。这个都有一整套科学权威、严格的安全评价程序。”
“我们国家对转基因的发展方式是一贯的,也是明确的,就是研究上要大胆,坚持自主创新,推广上审慎、慎重,做到确保安全,管理上要严格依法监管。我国专门建立了转基因的安全评价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由国家相关部委推荐遴选的跨学科、跨部门的权威专家组成,以保证我国的转基因安全评价科学、规范、严谨、权威。”
“总的来讲,我们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积极研究、审慎应用、严格管理,推进转基因健康发展,把科学技术更好地造福人类,增进人民的福祉。”(央广记者丁飞)
只要稍稍关注网络舆情的人都会知道张桃林副部长这番话是针对谁说的,不错,就是崔永元。崔永元这几年来最吸睛的地方就是反对转基因,妖魔化转基因。而农业部作为转基因技术的主管部门,当然被崔永元恨之入骨了,以下是崔永元对农业部污蔑、诋毁的部分言论:
我只是随意地找了几个,实际上崔永元对农业部,对转基因的妖魔化言论很多,网友感兴趣的可自行上网搜索,本文就不一一列举了。
农业部对“特供”传言,早在2016年3月,农业部原副部长牛盾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就说过这事,他的原话为:“我吃的农产品你们都可以买得到。我保证,我消费的农产品不是所谓的特供。我吃转基因农产品,但一定是经过安全评价的。”
其实农业部食堂“特供”这事我们无需从事实论证,仅从常理就无法说通:农业部能吃特供,国务院其他那么多部委就不眼红?比农业部级别更高的部门领导吃不吃特供?这样考究起来,你就会得出农业部“特供”纯粹就是胡扯的,边都没有的事。
崔永元因为反转基因的需要反反复复造农业部的谣,数次被打脸,真的不知他的脸疼不疼。疼不疼我就不管了,我现在关心的是难不成就任崔永元造谣,拿他一点办法没有?
昨天,微博用户“千钧客”也发出和我同样的感慨:仅仅辟谣是不够的,谣言止于法治。
对待谣言必须要进行惩治,尤其对名人的谣言更得重拳出击,不可等闲视之。名人的粉丝量大,人气旺,他们编造谣言的危害性就更大更持久。
现在治理谣言方面貌似进入了一个误区,普通人造谣很可能就被抓了,名人造个谣屁事没有,这不是本末倒置了?
笔者认为,崔永元在转基因和农业部“特供”问题上屡屡造谣,已涉嫌违法犯罪,绝不是现在农业部辟个谣,嘻嘻哈哈,这事就了结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崔永元散布歪曲关于转基因和农业部“特供”的言论明显造谣,因该等谣言,造成人们谈转色变,严重地扰乱了公共秩序,对崔永元予以治安处罚,这是最起码的。
而严格意义上说,崔永元在信息网络上,屡屡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的社会恐慌,已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法办崔永元,已刻不容缓。
所以说,对崔永元一贯散布编造谣言的行为不是没办法,而是大有办法,关键看相关部门做不做,为不为,敢不敢碰这个钉子。
核心对转基因早有指示:对这个问题,我强调两点:一是确保安全,二是要自主创新。也就是说,在研究上要大胆,在推广上要慎重。转基因农作物产业化、商业化推广,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技术规程规范进行,稳打稳扎,确保不出闪失,涉及安全的因素都要考虑到。要大胆创新研究,占领转基因技术制高点,不能把转基因农产品市场都让外国大公司占领了。
转基因的问题,可以交流、争论,但不能通过无中生有、编造虚假事实来证明转基因有害啊。网络是有痕迹的,崔永元曾经编造美国人不吃转基因,当场就给美国驻华大使馆打脸了,美国人不但吃,而且吃的很嗨。
如今,既然农业部的张桃林副部长已站出来为转基因和农业部“特供”辟谣了,那希望农业部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对编造传播转基因的谣言,攻击污蔑农业部的违法分子进行追究,努力促成公安部门对此事的深度介入,最终让崔永元和骨干翠芬绳之以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不上大V,不能一语成谶。
只是辟个谣,然后依旧各行其是,这个辟谣有多大意义?
最后,鉴于本人才疏学浅,水平有限,欢迎各方人士拍砖,更希望崔永元先生百忙之中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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